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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介绍报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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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简称CPA(Certified Public Accoutant),是我国的一项执业资格考试。是指依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接受
委托从事审计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的执业人员。其组织领导机构为财政部组织成立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考试实 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每年考试一次,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 自1991年开始举办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以来,累计近14万人取得了全科合格证书,目前,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已经 在欧洲设立考区,这是中国面向境外考生设立的第一个境外考区,同时在2010年,还将首次在澳门设立注册会计师考区。 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进行全面改革,2010年全国统一按照新考试制度参加考试。最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 |
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 |
注册会计师考试指定用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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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统一按照新考试制度参加考试,分专业和综合两个阶段,科目实行“6+1”。 专业阶段考试设《会计》、《审计》、《财务成本 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 法》6个科目;综合阶段考试设综合测试1个科目。 |
考试教材:为体现考试的时效性,每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都要重新编订新的考试 大纲和考试教材。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分别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和经济科学出版 社出版;价格均在30-60元之间。教材面市约在报考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左右。详情>> 考试大纲:2010年考试大纲:《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 《经济法》、《税法》和《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
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 |
注册会计师考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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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报名不受户籍限制): 1)、高等专科以上学历; 2)、会计或者相关专业(指审计、统计、经济。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从1994年起,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籍公民可以报名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 师全国统一考试。按互惠原则确认的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考试: a、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或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认可的港澳台地区或外国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b、已取得港澳台地区或外国法律认可的注册会计师资格; c、已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的单科合格成绩凭证。 注:有些地区大学本科三、四年级同学也可以报名,但是具体情况由各地注册会计师 协会掌握。 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或者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均不得报名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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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时间为9月11、12、18日。具体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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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小建议 |
报名办法 |
考试成绩 |
成绩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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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科目有难易之分,《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与其他科目关联性不大,所以可以先考这几科。另外相关的科目安排在一起考,如考两门就先考会计和审计;如考三门,就先考会计,审计和税法。一次选考六门的话,学习的合适顺序是:会计,审计,税法,财管,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 最好一门一门地攻克,建议不要同时学习多门科目。学习要持之以恒,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合理分配时间,学习效率肯定很高。如果报考合理、学习方法得当,两年时间考过三四科是没问题的。 更多>> |
目前各地情况不太相同,一般为现场报名
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 名须登陆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按照提示 进行报名即可,但网上报名后,新考生需要进 行现场审核。 现场报名的,考生需现场领取《全国注册 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填写后应经相关 部门盖章。报名时,须持上述《申报表》、本 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驾驶执照、护 照)、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学历证书、 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 到报名点经资格复核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符合免试条件者,还需持免试与豁免凭证。 |
成绩查询: 一般在12月中旬左右可查。 点击查看: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 试成绩查询方式汇总>> 核查成绩: 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 员会办公室正式对外发布考试成 绩后的30日内,如果考生本人认 为所发布的成绩与本人应取得的 成绩有差距,可凭成绩单向报考 地考办提出成绩核查申请并交纳 核查费每门100元。 |
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 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 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发放全 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注册会计师 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后5个年 度考试中完成。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考 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 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合格证书由考生向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 科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注册会计师 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由考生向参 加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科目考试所在地的地方 考办领取。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
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
注册会计师考试证书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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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各地注协都会在网站上通知具体办理时间,领
取全科合格证大约在12月份,而办理注册会计师证书大 约在考完后第二年的三四月份,各地具体安排以当地注 协规定为准。 考生取得全科合格证书后,可申请加入中国注册会 计师协会,完成后续教育,成绩长期有效;否则,其全 科合格成绩仅在自取得全科合格证书后的5年内有效。 证书有如下三种: 1、注册会计师证书(订本式); 2、注册会计师证书(单页式); 3、会计师事务所批准证书。 更多请点击:关于注册会计师证书的规定>>
如果考生因工作变动,选择跨地区报考,即六门课程可以在不同的地区报名 参加考试,报名时持有效的单科合格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向该省市考试管理 机构递交报名表即可。办理全科合格证书时,需要向取得最后一科合格成绩的地 方考办提出申请,由该地考办上报全国考办审核。其他手续与程序同其他考生。 |
欧洲境外考区注册会计师考试 |
2010年老考生新旧制度改革后成绩有效期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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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比利时当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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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成绩转换及有效期: 2009年选择参加新考试制度注会考试的老考生,其
在原考试办法下,从2005年至2008年取得的单科合格成绩,于2009年自动转换为 新考试办法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绩。其中,在原考试办法下取得的“财务成本管 理”科目的合格成绩,转换为新考试办法下的“财务成本管理”和“公司战略与 风险管理”两个科目的合格成绩。转换后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限统一到2013年。 |
财考网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辅导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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