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基础科目考试报考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人员
2、1971年(含1971年)以后毕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也可申报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基础科目的考试:
(1)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三级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二级以上项目不少于1项。
(2)作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设计人,完成中型工业建筑工程以上项目4项(全过程设计),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科目考试报考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人员
| 类别 |
专业名称 |
学历或学位 |
Ⅰ类人员 |
Ⅱ类人员 |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 本专业 |
结构工程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4年 |
6年 |
建筑工程
(不含岩土工程) |
评估通过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工学学士学位 |
4年 |
|
| 未通过评估的工学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 |
5年 |
8年 |
| 专科毕业 |
6年 |
9年 |
| 相近专业 |
建筑工程的岩土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矿井建设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海岸与海洋工程
建筑学
工程力学 |
工学硕士或研究生毕业及以上学位 |
5年 |
8年 |
| 工学学士或本科毕业 |
6年 |
9年 |
| 专科毕业 |
7年 |
10年 |
| 其它工科专业 |
工学学士或本科
毕业及以上学位 |
8年 |
12年 |
注:表中“Ⅰ类人员”指基础考试已经通过,继续申报专业考试的人员:“Ⅱ类人员”指按建设部、人事部司发文《关于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和1997年资格报考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97)建设注字第46号]文件规定,符合免基础考试条件,只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免考范围不再扩大,该类人员可一直参加专业考试,直至通过为止。
2、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专业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的人员。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建筑工程或相近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0年以上的人员。
4、1970年(含1970年)以前参加工作,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从事结构设计工作累计15年以上的人员。
报考时间
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4月份以前(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统一到所在省(区、市)注册结构工程师管理委员会或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科目设置
一级注册注册结构工程师设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两部分。其中,基础考试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考试采取主、客观相结合的考试方法,即:要求考生在填涂答题卡的同时,在答题纸上写出计算过程。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他参考资料。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考试时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和参考书目。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科目:
1.基础考试(上) 2.基础考试(下) 3.专业考试(上) 4.专业考试(下)
基础考试包括:
上午:1. 高等数学 2. 普通物理 3. 普通化学 4. 理论力学 5. 材料力学 6. 流体力学 7. 计算机应用基础 8. 电工电子技术 9. 工程经济
下午:10. 土木工程材料 11. 工程测量 12. 职业法规 13. 土木工程施工与管理 14. 结构设计 15. 结构力学 16. 结构试验 17. 土力学与地基基础
专业考试包括:
1. 钢筋混凝土结构 2. 钢结构 3. 砌体结构与木结构 4. 地基与基础 5. 高层建筑、高耸结构与横向作用 6. 桥梁结构
报名相关事宜(09上海例)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缴费的方式进行。
(二)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年6月20日-7月2日,网址为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网(www.spta.gov.cn)“网上报名”栏目。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及时下载打印并保存报名表。
考生网上报名时,本人应牢记报名序号,正确输入报考信息,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三)现场确认时间为2009年7月1日-7月4日(9:00-11:00,13:30-16:00),现场确认点地址为:
同济大学(新土木大楼大厅,四平路1239号)
报名点代码:5959
联系电话:65982505、65980696
现场确认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务等进行审核,请考生将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下载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到现场确认点办理确认手续。通过基础考试拟报考专业考试的人员,另须带好基础考试成绩单(自行下载打印)。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于报名表反面。
对在非设计单位工作的报考人员,另须附加:1.调离原所在设计单位的证明;2.原所在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年限证明;3.不具备规定学历参加基础考试,其业绩证明必须由原所在设计单位单独出具,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规模、设计人员的角色等。
本市老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携带报名表、原基础或专业考试准考证到现场确认点直接办理确认手续。
在外省市通过基础考试并拟报考专业考试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时另须持当地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开具的成绩证明,否则基础考试成绩无效。
(四)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应于2009年9月7日-9月12日在本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现场确认点联系。
(五)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六)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关于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请参考《网上报名指南》,进入“网上报名”后即可查询。
(七)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一级结构基础考试每人120元,一级结构专业考试每人240元,二级专业考试每人240元。
考试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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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及合格证发放(上海例)
(一)考试后两个半月可于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成绩。成绩单不另行发放,考生如有需要,请于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在成绩查询网址自行下载打印。
(二)领证时间为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地点为相应现场确认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