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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安全评价师内部辅导题之消防部队安全事故原因分析对策(1)

www.zige365.com 2011-6-28 17:09:40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安全工作是部队的一项经常性、综合性工作,是加强部队全面建设的重要方面,是消防部队实现各项建设目标任务的重要前提,是维护部队内部稳定的必要条件。因此,认真分析和探讨新形势下部队安全防事故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找准着力点,才能真正做到与时俱进,从而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这对于提升部队形象,提高部队战斗力,更好地完成以防火、灭火为中心的各项任务,有着十分重要的保障作用。下面笔者结合黔东南支队近年来抓部队安全防事故的经验谈谈几看法。

一、消防部队各类事故的原因及一般规律

事故作为一种客观现象,总是由一定原因引起的。分析和把握事故发生的因果联系,是有效防止事故的重要前提,也是正确处理事故的基本依据。从部队安全防事故工作实践看,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责任心不强,工作不深入,管理工作不到位

安全防事故是很具体、很细致的工作,领导干部和机关必须具有很强的责任心,组织计划工作必须想的很细,每个环节、每个步骤,有时甚至每辆车、每个人都得考虑周全,对可能发生事故的潜在危机,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如果领导和机关责任心不强,存在着官僚主义作风,不深入,不细致,该交待的不交待,该检查的不检查,该到场的不到场,就有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有时忽视了一个环节,忽视了一辆车或一个人,都有可能出“纰漏”。

(二)忽视以情带兵,思想工作不深入、不细致,导致矛盾激化

部队在训练、工作和生活中,官兵产生这样那样的思想问题是正常的,上下级之间、官兵之间、领导干部之间产生矛盾也是不足为怪的。作为领导干部,要及时发现和解决部署的思想问题和人与人之间的矛盾,耐心细致的做好思想工作,解开疙瘩,化解矛盾。如果熟视无睹,听之任之,或工作草率,简单粗暴,部署的思想问题就会愈益严重,矛盾就会逐步激化,从而导致私自离队、自杀甚至凶杀等事故、案件的发生。

(三)法制意识淡薄,违反条令条例、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是建军治军规律的科学总结,其中饱含着过去的实践经验和血的教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维护、保养、使用器材装备,就可以防止事故的发生。如果官兵法制意识淡薄,违反条令条例、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就不可避免的出现私自派车、无照开车、随意外出、打骂体罚战士、违章操作器材装备等现象,事故就像即将爆发的火山一样潜伏其中,不知什么时候就会爆发。无数血的教训告诉我们,很多事故特别是重大事故的发生,都与违反条令条例和操作规程有关。

(四)官兵缺乏训练,军事素质不过硬

邓小平早就指出过:军队“不苦练不仅不能提高本领,还会出事故。”有的部队由于消极保安全,没有按纲施训,擅自减少训练时间,降低训练难度,导致官兵军事素质不过硬,结果导致事故发生。“艺高人胆大”,事故往往发生不了;而“艺低人胆小”,遇到复杂情况两手发抖,战战兢兢,就难免出事故。

(五)官兵缺乏预防事故的经验和常识

有效的防止事故的发生,官兵必须具有必要的防事故经验和常识。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知道部队在什么时候、什么场合下容易出事故。因此,在这些时机和场合特别注意深入进行思想教育,严密组织部队行动,预先采取各种有效的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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