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下罐作业前必须排空罐内压力,按规定打开罐盖,并关闭所有通往罐体的阀门或安装盲板,并挂“有人工作”警示牌。 5.对罐内有物料且有毒有害,确实无法处理又需下罐作业时,必须由车间领导请示技术和安技部门,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经工厂总工程师或厂长批准后,方可下罐作业。 6.下罐作业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者,严禁酒后下罐作业。 7.罐内作业所用照明灯电压为12V,所用工具、器材严禁上下抛掷,必须采用工具袋,用绳索吊送。 8.严禁向罐内通氧气。使用电气焊作业时,焊具必须安全可靠,完整无损。使用气焊割具时,随用随放,用后立即提出罐外,严禁在罐内存放。 9.下罐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要系好安全带,挂好速差器,戴好安全帽。 10.罐内作业要根据作业环境的实际危险性,采取相应的、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1 1.下罐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严格执行下罐作业监护人的职责,对罐内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负责。 12.作业完毕后,应由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共同检查验收,确认无误后,拆除警示牌,然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