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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辅导之《安全生产法》知识点(8)

www.zige365.com 2012-12-12 11:59:07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6、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7、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和资格的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8、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

  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9、有关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特殊规定:

  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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