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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安全工程师教材: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新安全生产法》全文(2014版

www.zige365.com 2014-12-26 10:30:07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一百一十四条 本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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