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公告
2011年第8号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1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人事〔2007〕44号),经各单位组织申报,省级、部门注册机构初审,国家注册机构审核合格,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批准下列282名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条件的人员注册,特此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告有异议,应当以真实身份(单位提出的应当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当有本人签字)书面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靳晓颖,010-64463146、64898716 (注册咨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邮编:100713
附件: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第四批)
河北省(24人)
吴闪闪(女) |
吴东燕(女) |
毛文华 |
朱云鹏 |
白素芳(女) |
高 亮 |
赵 静(女) |
唐 丽(女) |
王 宁 |
范玲玲(女) |
陈燕峰 |
张朋云 |
郭金梁 |
张立武 |
赫宝花(女) |
常建刚 |
邵立恒 |
刘晓斌 |
王少莉(女) |
荆晓斌 |
安永丰 |
王 晖(女) |
朱维柱(女) |
张小洁(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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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