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公告
2011年第8号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1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人事〔2007〕44号),经各单位组织申报,省级、部门注册机构初审,国家注册机构审核合格,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批准下列282名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条件的人员注册,特此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告有异议,应当以真实身份(单位提出的应当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当有本人签字)书面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靳晓颖,010-64463146、64898716 (注册咨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邮编:100713
附件:201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重新注册人员名单(第四批)
北京市(35人)
康 萍(女) |
曲玲霞(女) |
汤善启 |
王柏春 |
卢希峰 |
魏春生 |
宋耐坚 |
张万明 |
冯国杰 |
付二讲 |
陈 俊 |
郑殿俊 |
张志方 |
张 勇 |
刘 颖(女) |
鄢元友 |
李治灵 |
初 俊 |
李振平 |
张永志 |
王厚军 |
沈炎仲 |
马为骥 |
张连荣 |
贾宝强 |
杨昭辉 |
郝 彦 |
康 雷 |
马世利 |
温素婷(女) |
井 悦(女) |
李 燕(女) |
薛万贞(女) |
史怀立 |
冯栋杰 |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