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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出版专业考试基础知识模拟题之委托作品

www.zige365.com 2012-2-21 17:45:43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委托作品

  即作者根据与委托人签订的委托合同所创作的作品,反映的是委托人的思想观点和受托人的创作技巧。

  我国着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着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着作权属于受托人。”

  下面两种情况是委托作品的着作权归委托人而不是受托人的情况:

  由他人执笔,本人审阅定稿并以本人名义发表的报告、讲话等作品,着作权归报告人或者讲话人享有。着作权人可以支付执笔人适当的报酬。

  当事人合意以特定人物经历为题材完成的自传体作品,当事人对着作权权属有约定的,依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着作权归该特定人物享有,执笔人或整理人对作品完成付出劳动的,着作权人可以向其支付适当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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