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查超过规定标准项目,即超过税法规定标准扣除的各种成本、费用和损失,而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部分。具体审核要点: 1、工资支出。 2、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的扣除。 3、利息支出。 4、业务招待费。 5、公益救济性捐赠。 6、提取折旧费。 7、广告费用。 (二)审查不允许扣除项目,即指税法不允许扣除,但企业已作为扣除项目而予以扣除的各项成本、费用和损失,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资本性支出。 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3、违法经营罚款和被没收财物损失项目。 4、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项目。 5、灾害事故损失赔偿。 6、非公益救济性捐赠。 7、各种赞助支出。 8、与收入无关的支出。 (三)审查应税收益项目,即指纳税人根据税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收益,以及由于其他原因少提或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而应补报的收益。 1、无赔款优待。 2、已收回的坏帐准备。 3、其他少计、未计应税收益。 (四)其他纳税调整项目的审查 主要审查按财务制度规定计入会计所得,而根据现行税收规定,应从当期应税所得抵减的项目。 1、审查弥补亏损。 2、审查“投资收益”、“未分配利润”,对于税后利润从应税所得中调减。 应缴入库所得税额的审查 (一)减免税额的审查要点 根据企业申报的减免税额,核对适用的减免税政策与计算方法,确认政策依据、审批手续是否符合减免税规定,有无擅自减免或多计减免税的问题。 (二)应补税额审查要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