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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代理辅导:国家税务局系统的征收范围

www.zige365.com 2008-11-4 19:33:16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1)增值税
  (2)消费税www.Examda.CoM
  (3)进口产品消费税、增值税,直接对台贸易调节税(委托海关代征)
  (4)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5)中央企业所得税(从2002.1.1起,新注册登记的企业,所得税一律由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
  (6)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以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7)海洋石油企业所得税、资源税
  (8)证券交易税(未开征,目前对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证券征收印花税)
  (9)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
  (10)出口产品退税的管理来源:考
  (11)集贸市场和个体户的增值税、消费税
  (12)中央税的滞补罚收入
  (13)按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属于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入中央库,其他入地方库)。
  对于所得税的归纳:中央企业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国企业所得税、金融企业所得税、02年新办企业所得税均在国税局负责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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