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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代理考试辅导:税收优先的规定

www.zige365.com 2008-11-4 19:41:41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1.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优先于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执行。
  3.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罚款所得。
  【例1】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原则具体包括(  )
  A.税收优先于所有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B.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C.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D.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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