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务代理关系确立的前提 应当以双方自愿委托和自愿受理为前提,同时还要受代理人资格、代理范围及委托事项的限制。 (1)委托项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严禁代理违法行为,如偷税、漏税。 (2)受托代理机构及专业人员必须具有一定资格。 (3)注册税务师承办业务必须由所在的税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 (4)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 不能用口头或其他形式来确立税务代理关系。 2、税务代理关系确立的程序及形式 (1)税务代理关系的准备阶段 要协商委托目标及服务标准、双方的权利义务、代理费收取等事宜。 (2)委托代理协议书签约阶段 协议书经委托方、受托方签章后,正式生效。 【例】税务代理的委托方、受托方就委托代理协议内容取得一致意见后,双方应就约定内容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委托代理协议书由( )签名盖章。 A.注册税务师与委托方 B.税务师师务所与委托方 C.注册税务师及其所在的税务代理机构与委托方 D.注册税务师所在的税务代理机构与委托方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委托代理协议书由注册税务师及其所在的税务代理机构与委托方签名盖章P13第一段。 【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在税务代理关系确立的签约阶段,注册税务师事务所应和委托方就代理费收取等事宜协商一致 B.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的,委托方应及时与注册税务师协商对原协议书进行修改和补充 C.委托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有特殊情况要终止代理行为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要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 D.如果原来签订的是单项代理,后改为综合代理的,应签订一份新的委托代理协议书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A项,这是准备阶段的事项;B项,这是委托方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的事项之一;D项,必须先修改和补充委托代理协议书,而不是直接签订新的委托代理协议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