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程类
财经类
卫生类
外语类
法律类
学历类
计算机
其它类
网上书店
网上培训
经验交流
搜索
首页
>
注册税务师
>
复习指导
>正文
税务代理辅导: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www.zige365.com 2008-11-4 19:54:49 点击:次
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一)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1.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
3.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应税产品的当天。
(三)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首笔款或者开具应支付货款凭据的当天。
我要投稿
新闻来源: 编辑: 作者:
相关新闻
税务代理辅导:开办会展业务应当如何缴纳营业税?
税务代理辅导:土地未开发直接出售不按差额征营业税吗
税务代理辅导:借款合同的展期是否需要交纳印花税?
税务代理辅导:哪些项目可以减去有关费用计征营业税
税务代理辅导:林地使用权转让行为是否需缴纳营业税
税务代理辅导:境外总公司代表处汇款损失征营业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