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基式减免--使用最广泛 即:直接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实现减免税。 具体包括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跨期结转等 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开始征税的起点。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区别:其一,当纳税人收入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就共收入全额征税;而当纳税人收入超过免征额时,则只就超过的部分征税。其二,当纳税人的收入恰好达到起征点时,就要按其收入全额征税;而当纳税人收入恰好与免征额相同时,则免于征税。两者相比,享受免征额的纳税人就要比享受同额起征点的纳税人税负轻。起征点只能照顾一部分纳税人,而免征税额则可以照顾适用范围内的所有纳税人。项目扣除是指在课税对象中扣除一定项目的数额,以其余额作为依据计算税额。跨期结转是将以前纳税年度的经营亏损等在本纳税年度经营利润中扣除,也等于直接缩小了税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