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程类
财经类
卫生类
外语类
法律类
学历类
计算机
其它类
网上书店
网上培训
经验交流
搜索
首页
>
注册税务师
>
复习指导
>正文
税务代理辅导:纳税人不在车辆登记地保险如何缴车船税
www.zige365.com 2008-11-4 20:51:05 点击:次
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问题:我的车辆是在长春登记的,现在四平使用并在四平参保“交强险”同时缴纳了车船税,请问我还需要在长春缴纳车船税吗?
答:国税发[2008]48号文件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非车辆登记地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且能够提供合法有效完税证明的,纳税人不再向车辆登记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缴纳机动车车船税。
提示:如果您已经在四平缴纳过该年度的车船税,那么凭完税证明,或者保险单上已缴纳车船税的证明,不需要在长春缴纳车船税了。
我要投稿
新闻来源: 编辑: 作者:
相关新闻
税务代理辅导:开办会展业务应当如何缴纳营业税?
税务代理辅导:土地未开发直接出售不按差额征营业税吗
税务代理辅导:借款合同的展期是否需要交纳印花税?
税务代理辅导:哪些项目可以减去有关费用计征营业税
税务代理辅导:林地使用权转让行为是否需缴纳营业税
税务代理辅导:境外总公司代表处汇款损失征营业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