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某运输企业为车辆提供劳务服务,以收取服务费为收入。实际经营中,每月向车辆经营者收取定额费用,定额费用包括代为经营者交纳的车辆相关税费,如公路规费。请问如何计算营业税额?是以所收取的定额费用为计算标准,还是以企业收取的服务费为计算标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文件的规定: 第五条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乘客或者货物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因此,贵公司应以收取的全部费用作为营业税计税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