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注税师考前辅导:城镇土地应纳税额的计算(08/12/10)
|
|
|
|
|
(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率 一、计税依据——土地面积 1.以测定面积为计税依据,适用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纳税人。 2.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适用尚未组织测量土地面积,但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纳税人。 3.以申报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适用于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纳税人。 【例题·单选题】某城市的一家公司,实际占地23000平方米。由于经营规模扩大,年初该公司又受让了一尚未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土地3000平方米,公司按其当年开发使用的2000平方米土地面积进行申报纳税,以上土地均适用每平方米2元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该公司当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为( )。 A.46000元 B.48000元 C.50000元 D.52000元 【答案】C 【解析】应纳税额=(23000+2000)×2=50000(元) 二、税率——有幅度的定额税率,是该土地所在地段的税率。 1.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有较大提高。最高与最低税额之间相差50倍,同一地区最高与最低税额之间相差20倍。 2.经济落后地区,税额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税率表中规定的最低税额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可适当提高,但需报财政部批准。 【例题·判断题】(2004年)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提高额不得超过暂行条例规定最高税额的30%。( ) 【答案】 × |
| |
|
我要投稿 新闻来源: 编辑: 作者: |
 |
相关新闻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