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注税师考试辅导:《税收相关法律》历年考试特点分析和应试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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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历年考试特点分析 通过对近三年(2005~2007年)的考试试题的分析,《税收相关法律》试卷的命题呈现出一些明显的特点,具体可概括如下: (一)注重理论与实务相联系 这三年的试题中,纯理论性试题和完全按照教材的某一个知识点出题的情况逐渐减少,实务性试题逐年增多。理论与实务的结合主要表现为: 民商法律制度和刑事法律制度部分的试题,越来越多的采用简单案例的形式,着重考查考生对法律条文的理解能力和运用、分析能力。 行政法律制度部分,试题内容更加注重行政法律、法规与税收的结合。特别在近几年考试中,单选题、多选题和综合分析题中都有此类试题出现,且分值呈上升趋势。 (二)注重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 从近几年试题的命题趋势来看,综合分析题一般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结合,且综合分析题涉及的内容更多、考查的知识面更宽,注重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 在这三年的试题中,单选题和多选题也出现了综合性的试题,考查相关知识点之间的联系,既有横向知识点的比较,又有纵向知识点的串联,注重对考生知识体系的综合考查。 (三)考查重点突出 根据最近三年试题内容分数分布以及命题趋势情况分析,指定教材的内容按照重要程度可以分为三个层次,考生只有牢固掌握各章的重点内容,并融会贯通,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试题结构趋于合理 近三年试题中各篇的分值比例与指定教材的内容多少成正比,试题结构与教材内容协调一致,趋于合理。综合题的设置也与教材的内容多少、重要程度更趋于一致。 (五)实体法和新修改和增加的部分是考试的重点 通过对2005年、2006年、2007年试卷分值分布情况分析,不难发现,实体法所占的分值是程序法2倍多,所以实体法是考试出题的重点。而教材中新修改、新增加的内容也逐渐成为考查的重点。尤其是今年教材变更比较大,复习时对变化的内容要有足够的认识。 (六)考试内容以教材为主,法条为辅 《税收相关法律》考试内容一般不超出教材范围,但也存在超出教材内容直接考查法条的情况。 二、应试技巧 了解了历年考试的特点,学习就会事半功倍。同时,《税收相关法律》内容广泛,涉及的部门法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很多,考生在备考复习中要采取适当的方法和技巧。 (一)复习方法 如果想顺利地通过《税收相关法律》考试,至少需要阅读教材三遍。参加注册税务师考试的考生大多是在职人员,一般都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学习时间不充裕,都希望在短时间内达到理想的学习效果。根据多年教学经验,下面的方法对考生的学习会有一些帮助: 1.全面复习 考生应当在考试大纲确定的考试范围内全面掌握“考试内容”,同时应当熟悉“考试内容”中涉及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等,并加强习题的演练,以巩固考试大纲所明确的知识点,切勿存有盲目猜题和押题的侥幸心理。 2.注意理解重要知识点 《税收相关法律》教材中的大量内容是法律条文的原文,对于这些内容一定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记忆,适当的进行一些总结和归纳,系统把握重点内容。 3.紧扣教材,以教材的讲解为主、为准 认真阅读辅导教材,结合讲课内容高效率的学习。 教材是考题的蓝本,要通读教材以全面的了解考试内容,结合讲座内容,在比较有经验的老师指导下,达到事半功倍的复习效果,通过老师的讲解,并解答学习中的疑惑,取得相关的考试信息,更加利于考生把握考试重点,提高复习效率。 4.运用正确的方法加强练习 必要的习题演练是增强记忆、形成分析运用能力和检验学习成果的有效手段。我们不能以完成任务的心态去做习题,不要每做一道题就马上去查看答案,这样做习题的效果将会大打折扣。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先将教材某一章的内容弄通看懂,再将习题全部做完后,与参考答案进行比较。特别注意要弄懂自己的答案与参考答案不一致的地方,要真正搞清楚自己错在哪里?为什么会错?正确的表述应当是什么?这样才能找到自己在学习中的薄弱环节,然后再有针对地加以补习。只有运用正确的习题演练方法,才能真正掌握教材中涉及的相关知识点。满足于一知半解,只求自己完成的习题答案与练习题所附参考答案的机械一致,做题的效果将受到影响。需要指出的是,教材中的考点毕竟是有限的,而考试的题型却是千变万化的,命题角度也是多种多样的,只有通过习题训练,在理解的基础上举一反三,才能更好地应对考试中的各种变化。考前两周左右应当选择做几套模拟试题,全面检验自己的学习成果,以适应考试的题型和题量,巩固所学的知识,并找出自己的薄弱环节,集中攻克学习中的盲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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