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行政行为
[考点提示] 行政行为的效力
1、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
2、行政行为县有拘束力·
3、行政行为具有公定力。
4、行政行为具有执行力。
[考点提示]行政行为的分类
行政行为可以分为9种。
【例题]拘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是以行政行为的( )为标准划分的.
A.适用范围
B.对象
C受法律约束的程度
D.行政主体是否可以主动作出行政行为
[答案]C
[解析]以行政行为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以行政行为的适用与效力作用的对象范围,可将行政行为分为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按照行政行为的对象,可将行政行为划分为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按照行政主体是否可以主动作出行政行为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与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考点提示]行政行为的无效
(1)行政行为具有特别重大的违法情形或具有明显的违法情形;
(2)行政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
(3)行政主体受胁迫做出的行政行为;
(4)行政行为的实施将导致犯罪;
(5)行政行为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例题]行政行为被宣布无效后( )。
A.行政主体通过该行为从行政相对方获得的一切均应返还相对方
B.所施以相对方的一切义务应取消
C.对相对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应予赔偿
D.相对方依行政行为已履行的义务不能要求赔偿
E.相对方有提起上诉的权利
[答案]ABC
[解析]行政行为被宣布无效后,行政主体通过该行为从行政相对方获得的一切均应返还相对方,所施以相对方的一切义务应取消,对相对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应予赔偿。总之,行政行为被宣布无效后,被该无效行政行为改变的状态应尽可能恢复到行为以前的状态。
[考点提示] 抽象行政行为
1、抽象行政行为的特征:①对象的普遍性;②效力的普遍性和持续性;③准亚法性; ④不可诉性。
2、行政立法行为既是一种抽象行政行为,又是一种准立法行为。行政立法的分类:①依行政立法权的来源不同,可分为一般授权立法与特别授权立法;②依行政立法的主体不同,可分为中央行政立法和地方行政立法;③依行政立法的内容、目的不同,可分为执行性、补充性、试验性立法。
[考点提示]具体行政行为
一般包括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
1、行政征收内容:①税收征收;②建设资金征收;③资源费征收;④排污费征收;⑤管理费征收;⑥滞纳金征收。
2、行政许可
3、行政确认形式主要有:认定,认可,证明,登记,批准,鉴证,行政鉴定。
4、行政监督最常见的行政监督检查方法有:检查、审查、调查、查验、检验、勘验、鉴定、登记、统计等。
5、行政处罚
6、行政强制以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主,自己独立实施强制执行为辅。
7、行政给付形式有:发放退休金、退职金、失业救济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安置、补助、抚恤、优待、救灾扶贫。
8、行政裁决特征:
①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授权的特定行政机关。(不包括涉及人身侵害的治安管理处罚案件中的公安机关);
②行政裁决的对象是特定的民事纠纷;
③行政裁决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裁判权的活动,具有法律权威性;
④行政裁决是一种特殊的具体行政行为。
[例题]行政确认是行政主体依法对相对方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所给予的确定和认可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下列各项行政确认的特征表述不正确的是( )。
A.行政确认是要式行政行为
B.行政确认是羁束性行政行为
C.行政确认在较大程度上受技术规范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