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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注税师考试辅导:税收相关法律考前重点提示(六)

www.zige365.com 2008-12-10 16:24:46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第六章行政复议法律制度
  [考点提示]行政复议受理案件的范围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等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不动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盖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办理行政许可或者审批、登记等事项的。
  (9)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法定职责的。
  (10)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的。
  (11)认为行政机关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盖的。
  【例题l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是
  A.对工商局作出的吊销营业执照决定不服
  B.对工商局作出的罚款决定不服
  C.对财政局作出的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决定不服
  D.对税务局作出的给予其职工的降职处分决定不服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行政复议范围。税务局作出的给予其职工的降职处分决定不在行政复议范围之内。

  [考点提示]行政复议参加人
  1、行政复议申请人
  ①申请人必须是行政相对人。
  ②申请人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人。
  2、行政复议被申请人
  ①被申请人必须是行政主体;
  ②被申请人必须是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
  ③被申请人必须是其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被行政相对人申请复议的行政主体。
  3、行政复议第三人
  第三人在行政复议中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是申请人也不是被申请人。
  [例题]甲药店在销售乙厂生产的药品时因药品质量受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若甲药店为行政复议申请人,通常生产厂家为(  )。
  A.被申请人
  B.共同申请人
  C.直接相对人
  D.第三人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第三人。行政复议第三人,是指因与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通过申请或者复议机关通知,参加到复议中除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产品质量处罚案件中的生产厂家应为第三人。

  [考点提示]行政复议管辖
  包括:一般管辖;特殊管辖;转送管辖。
  [例题]以下关于特殊管辖正确的是
  A.不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只能向设亚这些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B.不服政府工作部门设亚的派出机构依法以自己名义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向政府工作部门的上一级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C.不服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应该直接向该组织提起行政复议
  D.不服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应该向任一个的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E.不服被撒销的行政机关在撒销前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答案]AE
  [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的特殊管辖。不服政府工作部门设立的派出机构依法以自己名义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可以选择向设立它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所以B选项错误。不服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只能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所以C选项错误。不服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以共同名义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所以D选项错误。
  [考点提示]行政复议程序
  1、行政复议申请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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