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注册税务师 >复习指导>正文
09年税收法律考前辅导:行政处罚实施主体

www.zige365.com 2008-12-10 18:27:17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一)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
  1、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2、享有行政处罚权、能够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行政机关
  (2)必须具有外部管理职能
  (3)必须取得特定的行政处罚权
  (4)必须在法定的范围内实施。
  (二)授权实施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三)委托实施行政处罚
  1、受委托的组织必须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能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2、依法行使行政处罚的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3)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的,应当由有条件的组织进行相应技术检查或技术鉴定
我要投稿 新闻来源: 编辑: 作者:
相关新闻
税收相关法律考试辅导: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2009年注税师考试辅导:行政处罚的概念、特征和基本原
浙江2009年注册税务师12月25日起网上报名
2008年广州注册税务师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09年税收法律考前辅导:行政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