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的概念 债是指特定人之间请求为特定行为的财产性法律关系。包括合同关系、无因管理关系、不当得利关系和因侵权行为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等。 (二)债的特征 1、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2、债是以请求债务人给付为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3、债是财产法律关系。 (三)债的要素 债的要素包括债的主体、债的内容、债的客体。 1、债的主体 (1)债的主体是指参与债的关系的当事人。 (2)在某些债务中,主体一方是债权人,主体另一方是债权人;在另一些债务中,债的相对人可能互为权利人和义务人。 2、债的内容 (1)债的内容指债权和债务。 (2)在债的内容中,债权的权能包括 ①给付请求权; ②给付受领权; ③债权保护请求权; ④处分权能。 3、债的客体 (1)债的客体(也称“标的”)是债权债务所指向的事物。 (2)债的客体所表现的是给付。 (四)债的发生原因 债的发生原因是指引起债产生的法律事实。包括: 1、合同。 2、缔约上的过失。 3、单独行为。 4、侵权行为。 5、无因管理。 6、不当得利。 7、其他。 (五)债的分类 1、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 2、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 3、单一人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4、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5、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6、主债与从债。 7、财务债务与劳务债务。 (六)债的履行 1、债的履行从债务人履行的情况上,可以分为完全正确的履行(即适当履行)、不适当履行和债的不履行。 2、债的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在履行债时应当遵循的准则。主要有: (1)适当履行原则; (2)协作履行原则; (3)经济合理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