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1、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的活动,以及因这些活动而产生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其特点: (1)诉讼标的的特定性; (2)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上对抗的特殊性; (3)当事人处分权利的自由性; (4)解决纠纷的强制性与最终性。 2、民事诉讼法是调整民事诉讼的法律规范,指调整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民事诉讼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民事诉讼的效力 1、概念 民事诉讼法的效力是指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即民事诉讼法对什么事、什么人、在什么时间和空间适用。 2、民事诉讼法的效力包括:对事的效力、对人的效力、空间的效力和时间的效力。 (三)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基本原则 1、概念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在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中,或者在重要的诉讼阶段起指导作用的准则。 2、基本原则 (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2)辩论原则 (3)自愿与合法的调解原则 (4)处分原则 (5)人民检察院监督民事诉讼原则 (四)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是民事诉讼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对民事审判工作进行法律调整的全部规范的总和。包括合议制度、陪审制度、回避制度、两审终审制度、公开审判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