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主体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分为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一)自然人 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应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1.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自然人在医院死亡的,以死亡证记录的死亡时间为准。宣告死亡是指通过法定程序确定失踪人死亡。依据规定,认定宣告死亡的时间以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时间为准。宣告死亡的条件和程序应当具备:自然人失踪并达到一定期限的事实;有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人民法院的受理和宣告。 2.民事行为能力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监护人的职责主要体现在: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 3.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农村承包经营户 (1)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2)个人独资企业: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行为。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以家庭共有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清偿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个体工商户与个人独资企业的(1)相同点在于:均为个人投资、个人经营,无法人资格;(2)不同点在于:个体工商户与经营者为同一主体而个人独资企业则在投资者之外,企业作为实体;个人独资企业有其独立于投资人的住所;个体工商户以户主的劳动进行经营,具有劳动性,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却可以聘用他人经营,具有资本性;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申请土地使用权,须建会计制度,个体工商户则无。 (3)农村承包经营户: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与个体工商户一样,必须承担经营过程中的财产责任。 (二)法人 1.应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法人的种类: 3.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自成立时,享有民事权利能力;至法人终止时止,民事权利能力消灭。 4.法人机关 作为法定代表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法人的成立、变更、终止 成立的方式:依命令方式成立、依发起方式成立、依募集方式成立、依捐助方式成立。 变更方式:合并、分立。 终止的原因主要有:依法被撤销、解散、破产、其他原因。 (三)非法人组织 形式主要有个人合伙、法人的分支机构、筹备中的法人三种 法人的分支机构: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