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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注税师考试辅导:民事客体
www.zige365.com 2008-12-10 20:28:38 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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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体是指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负有的民事义务所指向的事物。
主要包括四类: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
1.物
特征:以物质形态表现、能够被人们利用和控制、具体有稀缺性。
分类:动产与不动产、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特定物与种类物、可分物与不可分物。货币和有价证券也属于物的种类。
2.行为:比如债的给付、要约的承诺等。
3.智力成果:其表现形式: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科学发现、商标等。
4.人身利益:某些权利和某些非物质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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