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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注税师考试辅导:骗税及其处罚

www.zige365.com 2008-12-10 21:06:17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  
  1. 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2. 数额较大,构成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3.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4.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上述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按偷税罪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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