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2)辩论原则 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有权就案件的事实和争议的问题,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辩驳和论证。人民法院通过当事人的辩论,核实证据,查明案件事实,作出正确裁判。 (3)自愿与合法的调解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4)处分原则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5)人民检察院监督民事诉讼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