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款征收,记得补征三看不收滞纳金 (二)、税务行政许可:记住保留的6项税务行政许可,记住被取消的行政许可中涉及注册税务师行业的三项A、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的审批,B、注册税务师从事税务代理业务的审批。C、税务师事务所合并、分立、撤销的审计及保留的一项对注册税务师资格的审批。 (三)、税务行政确认: (四)、税务行政监督: (五)、税务行政处罚; (六)、税收行政强制 1、税务机关实施税收行政强制的三个条件 A、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其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其担保的税款 B、税务机关下达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最长15天)后逾期仍未缴纳: C、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2、税务机关实施税收行政强制的期限 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纳税款实施强制执行,应当在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确定的纳税期满后实施;对处罚的执行,期满后实施 3、税收强制执行权限的划分 只能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采取税收行政强制执行措施。 对非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对其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