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开业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税务机关对其(非商贸企业)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2、纳税人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其总机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但分支机构是商业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其分支机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3、下列纳税人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①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 ② 个人(除个人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 ③ 非企业性单位。 ④ 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