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税务代理实务考试辅导:中小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浅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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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税制规定:纳税人各项存货的发生和领用,其实际成本的计价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等方法任选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就不得随意改变。 (三)利用企业坏账损失处理方法的合理选择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税法及现行财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均规定,企业可以选择备抵法(即计提坏账准备金法)或直接冲销法(即不计提坏账准备金法)处理企业的坏账损失。不同的坏账损失处理方法对企业的应纳所得税额的影响不同。一般情况下,选择备抵法比直接冲销法可以使企业获得更多的税收收益。因此,企业选择备抵法处理坏账损失,可以增加当期扣除项目,降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轻企业的一部分后移,使企业获得延迟纳税和增加企业营运资金的好处。 (四)利用长期投资的核算方法的合理选择进行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企业对长期投资可以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进行核算。由于成本法在其投资收益已实现但未分回投资之前,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账户反映。这样,投资企业拥胆的股份小于等于被投资企业全部股份的25%时,投资企业就可以选择成本核算长期投资,并将应由被投资企业支付投资收益长期滞留在被投资企业账上作为资本积累,或挪作他用,以便获得延迟纳税的好处,或选择有利的时机(如投资企业出现亏损或利润较低的年份)将投资收益汇回,以达到目的减轻税负目的。 四、企业收益调整过程中的所得税纳税筹划 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的所得弥补;下一年的所得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期不得超过5年。”这样,企业便可以在所得合理分散和合理归属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此项优惠政策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以上分别从企业筹资、投资决策、生产经营和利益调整的某一侧面、某一角度分析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问题,他们各自实现了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一定目标,但他们又相互联系紧密配合,共同构成企业所得税筹划的整体,从而最大限度的实现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目标。尽管以上做法从某种程度上实现了纳税筹划,但是它同时也存在较大的风险。因为纳税筹划经常是在税收政策法规定性的边缘操作,其风险无时不在。之前随着纳税筹划在跨国公司和国内大型企业的普遍应用,已经引起了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的重视,然而由于中小企业在规模、资金、人员素质、融金渠道与跨国公司和大型企业的巨大差异,纳税筹划的方法和风险也有不同。因此中小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一定要树立风险意识,认真分析各种可能导致风险的因素,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风险,避免落入偷税漏税的陷阱,从而实现纳税筹划的目的。必须强调一点:合法规避税收与偷税、漏税有质的区别。 因此,在实现纳税筹划工作中,不能孤立的看问题,必须综合权衡各方面因素后,对企业的纳税筹划作出抉择。在方案的抉择中,不能只把眼光盯在税收上,必须和实现所有者权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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