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注册税务师 >复习指导>正文
税法二考试辅导:车船使用税的减免税优惠

www.zige365.com 2008-12-6 20:42:20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1、减免税的基本规定
  ①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车船免税;
  ②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车船免税;
  ③载重量不超过1吨的渔船免税;
  ④专供上下客货及存货的趸船、浮桥用船免税;
  ⑤各种消防车船、洒水车、囚车、警车、防疫车、救护车船、垃圾车船、港作车船、工程船免税;
  ⑥按有关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船免税;
  ⑦为便利残废人行动而特制的车辆免税。
  2、减免税的若干具体规定
  ①专用汽车(改装车)的征免税。
  ②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车船,如果能够明确划分清楚是完全自用的,可免征车船使用税;划分不清的,应征车船使用税。
  ③军队车辆的征免税。
  ④银行、保险系统车船的征免税。
  ⑤拖拉机主要用于农业生产的免税,主要从事运输业务的应征税,具体征免界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⑥客货两用汽车的征免税;
  ⑦暂不使用的新购置车辆的征税。
  新购置的车辆如果暂不使用,可以不向税务机关申报登记纳税。但要使用时,则应于使用前,依照车船使用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⑧市内公共汽车、电车的征税。
  市内公共汽车、电车,由于目前票价偏低,可暂免征车船使用税。
  ⑨免税单位与纳税单位合并办公所用车辆,能划分清楚者分别征免车船使用税;不能划分清楚者,应一律照章征收车船使用税。
  ⑩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车船免税。
我要投稿 新闻来源: 编辑: 作者:
相关新闻
税法二考试辅导:车船使用税的计税依据及税额的计算
2009年注税师考试辅导:转让房地产增值额的确定
税法二考试辅导: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
09年税法二考前辅导:资产的税务处理
2009年注税师考试辅导:征税对象和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