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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注税师考试辅导: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
www.zige365.com 2008-12-6 20:57:58 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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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承包、承租经营的纳税人,应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计算纳税。纳税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应在每次分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后,先预缴税款,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如果纳税人的承包、承租期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经营不足12个月的,以其实际承包、承租经营的 期限为一个纳税年度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该年度承包、承租经营收入额-(800×该年度实际承包、承租经营月份数);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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