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二考试辅导: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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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税范围 土地增值税的课税对象是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 (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课税,转让非国有土地和出让国有土地的行为均不征税。 集体土地的转让是违法的,不纳入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只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行为征税。 征不征土地增值税,从三方面把握: 1、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是不是国有的; 2、产权是不是过户了; 3、转让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是不是取得经济利益。 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不予征税。包括: 1、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行为。 2、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行为。 (二)征税范围的若干具体规定: 1、对于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投在联营企业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以房地产作价入股,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房地产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联营的或是投资、联营企业再次转让的,纳入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2、对于合作建房的,建成后分房自用,暂免征土地增值税。但是建成后转让的,属于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范围。 3、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4、房地产抵押期间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待抵押期满后,视该房地产是否转移产权来确定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税。 5、对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6、房地产出租,没有发生房地产产权转让,不属于征税土地增值税的范围。 7、房地产评估增值,没有发生房地产权属的转让,不属于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范围。 8、国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征用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二、纳税人(了解) 包括内、外资企业,本、外国公民。 三、税率 适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要求记忆,见教材税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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