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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注税师考试辅导:应纳税所得额部分准予扣除项目的范围和标准

www.zige365.com 2008-12-6 21:21:51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存货损失的认定的证据:详见教材34页。
  永久或实质性损害的认定:详见教材37页。
  在此问题上的考点:
  1、增值税进项税转出,注意运费的进项税的转出;
  2、保险公司的赔款;
  3、净损失可以税前扣除。
  (十四)保险公司准予税前扣除的保险保障基金: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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