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注税师考试辅导:房产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
|
|
|
|
所谓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则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考试大伴你同行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糖蜜池、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则不属于房产。 房产的附属设施也算是房产。 一、征税范围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不包括农村。 二、纳税人 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其中: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人经营的房产不适用房产税。(交城市房地产税) 三、房产税税率:(掌握) (一)从价计税:1.2% (二)从租计税:12%(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 |
| |
|
我要投稿 新闻来源: 编辑: 作者: |
 |
相关新闻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