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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与会计考试辅导:运费计算进项税抵扣销项税问题

www.zige365.com 2008-12-8 10:00:30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2)准予从进项税额中抵扣的免税货物是指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购买的免税

  农产品或者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以及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品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免税废旧物资。

  3.与应税货物相应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若相应进项税额不可抵扣,则运费也不得计算抵扣。不予抵扣的项目包括:

  (1)购进固定资产。

  (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

  (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

  (4)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

  (5)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消耗的购进货物。

  (7)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劳务时,未按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专用发票未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

  四、举例说明

  假设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本月发生如下业务:

  (1)购进钢材一批,买价100万元。运费单据注明运费1万元,货未到。

  (2)向小规模纳税人购小麦,买价200万元。运费单据注明运费1万元,装卸费50万元。货已入库。

  (3)购进机床一台,买价200万元,运费10万元(有单据),货已到。

  (4)有下属于公司负责将产成品运入仓库,本月运费50万元。

  (5)火灾烧毁材料109.3万元(含运费9.3万元)

  (6)上月购入原材料25万元修缮厂房,其中含运费5万元。

  本月应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计算如下:

  (1)货物未入库,不得抵扣。

  (2)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免税可抵扣农产品,且已入库。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200×13%+1×7%=26.07(万元)

  (3)购进“机床”为固定资产,不可抵扣。

  (4)货物内部流转,非购销业务,不可抵扣。

  (5)非正常损失。应转出进项税额为:

  (109.3-9.3)×17%+9.3/(1-7%)×7%=17.7(万元)

  (6)用于非应税项目。应转出进项税额为:

  (25-5)×17%+5/(1-7%)×7%=3.78(万元)

  合计可抵扣进项税额为:

  26.07-17.7-3.78=4.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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