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付账款是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企业预付的款项,应在款项付出时,以预付金额入账。 2.企业发生的预付账款业务,通过“预付账款”科目核算。该科目属资产类科目,借方登记预付的款项,贷方登记收到预购的材料或商品价款,借方余额表示多付的货款,贷方余额表示应补付的货款。 企业因购货而预付的款项,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所购物资时,按应计入购入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预付账款”科目。补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付账款”科目。 【例1】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材料5000吨,单价10元,所需支付的款项总额50000元。按照合同规定向乙公司预付货款的50%,验收货物后补付其余款项。甲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1)预付50%的货款 借:预付账款——乙公司25000 贷:银行存款25000 (2)收到乙公司发来的5000吨材料,经验收无误,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的货款为50000元,增值税额为8500元。甲公司以银行存款补付不足款项33500元。 借:原材料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0 贷:预付账款——乙公司25000 银行存款33500 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的核算 1.应收股利是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可在“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部分掌握,不在本处掌握。 2.应收利息是企业发放贷款、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应收取的利息,可在“持有至到期投资”掌握,不在本处掌握。 其他应收款的核算 其他应收款是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其内容包括:(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2)应收出租包装物的租金;(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4)备用金(向企业各职能科室、车间等拨付的备用金);(5)存出的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6)其他各种的应收、暂付款项。 【例2】甲公司核定的基本生产车间备用金定额为30000元,以现金支票拨付。 借:其他应收款——备用金30000 贷:银行存款30000 基本生产车间报销日常管理支出1000元,现金支票补足备用金。则: 借:制造费用1000 贷:银行存款1000 【例3】甲公司租入包装物一批,以银行存款向出租方支付押金10000元。 借:其他应收款——存出保证金1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 租入包装物按期如数退回,收到出租方退还的押金10000元,已存入银行,则: 借:银行存款10000 贷:其他应收款——存出保证金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