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调整事项,应当如同资产负债表所属期间发生的事项一样,作出相关账务处理,并对资产负债表日已编制的会计报表作相应的调整。需要调整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内容(即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所编的报表),但不包括现金流量表正表。 (2)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调整事项,应当分别以下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①涉及损益的事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贷方表示利润的增加(即收入增加或费用减少),借方表示利润的减少(即收入的减少或费用增加),期末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②涉及利润分配调整的事项,直接调增、调减“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③不涉及损益和利润分配的事项,直接调整相关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3)账务处理后,还应同时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字,包括: ①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会计报表。在一般情况下,调整利润表中报告年度的损益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年末数,如报告年度为2007年,则调整2007年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发生额及2007年资产负债表的年末数。 ②调整当年编制的会计报表的年初数; ③提供比较会计报表时,涉及前期数的,还应调整报表中的前期数。 (4)重编附注:调整之后和调整之前发生了变化,如或有事项在资产负债表日后成为确定性事项,附注要重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