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注册税务师 >复习指导>正文
注册税务师复习指导:计税依据的确定

www.zige365.com 2008-9-10 16:51:56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1.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1)个人取得收入的形式有货币、实物和有价证券等。
  (2)费用扣除的方法
  ①对工资、薪金所得涉及的个人生计费用,采取定额扣除的办法;
  ②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及财产转让所得,涉及生产、经营及有关成本或费用的支出,采取会计核算办法扣除有关成本、费用或规定的必要费用;
  ③对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采取定额和定率两种扣除办法;
  ④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不得扣除任何费用。
  2.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1)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个人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2001年7月1日)和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全额扣除。
  (3)个人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用于对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的资助,可以全额在下月(工资、薪金所得)或下次(按次计征的所得)或当年(按年计征的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

我要投稿 新闻来源: 编辑: 作者:
相关新闻
注册税务师复习指导:财务与会计新准则精髓
注册税务师复习指导:申请领购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须
注册税务师复习指导:纳税筹划是减轻企业税负的最佳途
注册税务师复习指导: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及缴纳
注册税务师复习指导:出口退税税收账务处理的问题
注册税务师复习指导:新所得税法对利息收支的六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