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必须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所得并缴纳税款: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如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分笔取得属于一次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财产租赁所得的;取得应纳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扣缴税款的;税收主管部门规定必须自行申报纳税的。
(2)申报纳税地点:一般为收入来源地的税务机关
(3)除特殊情况外,纳税人应在取得应纳税所得的次月7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所得并缴纳税款。
(4)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纳税方式主要有3种,即由本人直接申报纳税,委托他人代为申报纳税,以及采用邮寄方式在规定的申报期内申报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