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定征收的范围 ①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②企业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③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2)核定征收方式。 包括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以及其他合理的征收方式。 企业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其适用的应税所得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