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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注税师考前辅导:实行从量定额与从价定率计征办法的计税依据(09/2/16)

www.zige365.com 2009-2-17 9:24:53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一)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办法的计税依据
  我国消费税对卷烟、白酒、黄酒、啤酒、汽油、柴油等实行定额税率,采用从量定额的办法征税。
  (二)实行从价定率计征办法的计税依据。
  与增值税一样,都是以不含税的销售额为计税依据。
  (三)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实行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办法。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数量× 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
  例:某卷烟厂本期销售卷烟500万箱,每标准条的调拨价为70元。
  应纳消费税额=500×150 + 500×250×70×45%;
  如每标准条的调拨价为40元,则应纳消费税额=500×150 + 500×250×40×30%。
  应纳增值税=500×250×7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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