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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注税师考前辅导: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征税规定(09/2/20)

www.zige365.com 2009-2-20 11:49:21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一)混合销售行为
  1.含义:即在同一销售行为中既包括销售货物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
  2.税务处理:对于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均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对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
  (二)兼营非应税劳务
  所谓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纳税人的经营范既包括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
  (三)比较混合销售与兼营非应税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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