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09/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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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算应纳税额的时间界定: 1.销项税额时间界定: 关于销项税额的"当期"规定(即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总的要求是;销项税计算当期不得滞后。 详见教材 P126 "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进项税额抵扣时限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应在开具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运费发票:开票之日起90天内。 (4)废旧物资发票:开具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前。 (二)扣减当期销项税额 因销货退回或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扣减当期销项税额。 (三)扣减当期进项税额 1.进货退回或折让 因进货退回或折让而从销货方收回的增值税,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如不扣减,造成进项税额虚增,不交少交增值税,按偷税论处。 2.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返还收入税务处理。 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冲减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考试大助你成功 当期应冲减的进项税额=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进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所购进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 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返还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抵减发生期进项税额的规定--进项税额转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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