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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注税考试_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09/2/26)
www.zige365.com 2009-2-26 10:09:17 点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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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在征税范围内从事工商经营,并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按照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税率分别规定为7%、5%、1%三个档次。
3.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三税”为计税依据,指的是“三税”实际缴纳税额、不包括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免抵退税”办法计算的免抵税额也是计税依据
4.减、免税
1.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2.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经总局审批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计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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