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注册税务师 >复习指导>正文
09注税考试_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点(09/2/27)

www.zige365.com 2009-2-27 11:08:21 点击:发送给好友 和学友门交流一下 收藏到我的会员中心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了解)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多选题)
  1.主体的一方只能是国家
  构成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一方可以是任何负有纳税义务的法人和自然人,但是另一方只能是国家。
  固定有一方主体为国家,成为税收法律关系的特点之一。
  2.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
  税收法律关系只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不体现纳税人一方主体的意志。税收法律关系的成立、变更、消灭不以主体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
  3.权利义务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纳税人和国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在权利义务方面具有不对等性。
  4.具有财产所有权或支配权单向转移的性质
  税收法律关系中的财产转移,具有无偿、单向、连续等特点,只要纳税人不中断税法规定应纳税的行为,税法不发生变更,税收法律关系就将一直延续下去。
我要投稿 新闻来源: 编辑: 作者:
相关新闻
09注税考试_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格(09/2/27)
江门08年注册税务师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09注税考试大纲:《税务代理实务》
2009年注税考试《财务与会计》考试大纲
上海2009年注册税务师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