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款征收是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教材重点围绕四个问题:税款征收原则、税款征收方式、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措施、税款征收制度。 考试大为你加油 1、税款征收方式 税款征收主要方式:(注意不同的划分标准) (1)查账征收;(2)查定征收;(3)查验征收;(4)定期定额征收;(5)委托代征税款;(6)邮寄纳税;(7)其他方式。 2、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1)税收保全措施的条件: a行为条件: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 b时间条件:必须是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和责令限期缴纳的期限之内。 c担保条件:必须是在纳税人不肯或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的情况下。 (2)强制执行措施的条件: a超过纳税期限。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纳税或者解缴税款。 b告诫在先。 税务机关必须责令限期缴纳税款。 c超过告诫期。 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 (3)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的实施范围:主体的范围、物的范围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须的用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 (4)税收保全的内容 a书面通知纳税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b扣押、查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5)强制执行措施的内容 a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b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税款。 3、税款征收制度: (1)应纳税额核定制度 (2)欠税管理制度 滞纳金:自2001年5月1日起,对欠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日征收欠缴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预防制度:纳税人在延期缴纳税款时,要经过省级税务机关批准,且延期纳税的最长 时间不得超过3 个月。 (3)税款的退还和追征制度 发生退还多缴税款的两种情况以及税款追征的期限 (4)减免税管理 (5)税收票证的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