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注税师考前辅导:教育费附加计算(09/3/13)
|
|
|
|
|
1、一般单位和个人 应纳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3% 【应用举例】 某市区一企业2003年11月实际缴纳增值税30万元,消费税25万元,营业税12万元,其中,该企业开设的零售商店缴纳营业税7万元,当年该商店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的30%以上,并与其签订了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允许其3年内免征教育费附加。计算该企业的教育费附加 应纳教育费附加=(30+25+12-7)×3%=1.8万元 2、卷烟和烟叶生产单位教育费附加的计算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3%×50% 【应用举例】某卷烟生产企业2004年11月向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300万元,消费税800万元,营业税50万元,进口货物向海关缴纳增值税100万元,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为( )万元 A.17.25 B.34.5 C.18.75 D.37.5 答案:A 解析:进口货物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3%×50%=(300+800+50)×3%×50%=17.25中 |
| |
|
我要投稿 新闻来源: 编辑: 作者: |
 |
相关新闻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