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注税师考前辅导:增值税的减税、免税(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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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销售自产农业产品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的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 二、粮食和食用植物油 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 救灾救济粮、车队用粮可以免税。(选择) 三、农业生产资料(了解) (一)饲料 免税饲料产品的范围包括: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配合饲料等等。 (二)其他农业生产资料 1、农膜 2、生产销售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合肥。 四、军队军工系统 五、公安司法部门 六、资源综合利用(重点) (一)按6%征收的墙体材料(多选题) 原料中掺有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以及其他废渣(不包括高炉水渣)生产的墙体材料。 (二)建材产品 对下列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1.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废旧沥青混凝土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 2.在生产的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及其他废渣生产的水泥。 对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实行按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的政策。 (三)综合利用发电 自2001年1月1日起,对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的电力,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自2001年1月1日起,利用煤矸石、煤泥、油母页岩和风力生产的电力,实行按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的政策。 自2004年1月1日起,利用石煤生产的电力按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 自2004年1月1日起,对燃煤电厂烟气脱硫副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四)页岩油 (五)废旧物资 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废旧物资,是指在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品,包括经过挑选、整理等简单加工后的各类废弃物品。利用废旧物资加工生产的产品不享受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的政策。 七、电力(了解) 八、医疗卫生(了解) 九、宣传文化(了解) 十、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了解) 十一、修理修配(了解) (一)飞机修理 (二)铁路货车修理 (三)轮船修理 十二、煤层气抽采 主要是实行先征后退的政策。 十三、国产支线飞机(了解) 对生产销售的支线飞机免征增值税。 十四、民族贸易(了解) 十五、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掌握)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免征增值税。 对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国内采购的货物免征增值税,同时允许销售免税货物的单位,将免税货物的进项税额在其他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十六、进口免税品销售业务(了解) 十七、进口仪器、设备(掌握选择题)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免征增值税。 十八、金融资产管理(掌握) 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主体为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及其经批准设立于各地的分支机构。 对资产公司接受相关国有银行的不良债权,借款方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和票据等抵充贷款本息的,免征资产公司销售转让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和票据以及利用该货物、不动产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应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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